GBT 7676.3-1998

ID

BD8E6A1B600F440F90938763B450F052

文件大小(MB)

0.31

页数:

8

文件格式:

pdf

日期:

2006-11-29

购买:

购买或下载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GB/T 7676.3-1998,前言,本标 准 等 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51-3C(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率表的特殊要求》(第四版1984年),本标 准 代 替GB7 676.3- 8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功率表和无功率表的特殊,要求》,GB 7 676 .3- 8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是等,效采用IEC 51-3(第四版1984年)制定的。在此之后,IEC在]994年对本部分表1-3的注3作了修订.,又分别于1994,1995和1997年对IEC 51的第1部分作了三次修汀。为使本系列标准各部分协调致.,在此次对本部分的修订中除对表1 -3的注3进行了相应修订外,对其他某些条文的叙述也做了少许编,辑性的修改,本标 准 在 技术内容上与IEC5 1-3(第四版1984年)完全相同。在结构上,保留了IEC 51-3(第四版,1984年)的前言和引言,同时增加了本前言,自本 标 准 实施之日起,原国家标准GB7 676.3-87同时废止,本标 准 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 准 由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 准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精密仪表分厂、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本标 准 主 要起草人:霍建华、栗红艳、袁慧芳,GB/T 7676.3-- 1998,IEC前言,1) I E C关 于技术间题的正式决议,是由对该间题特别关心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犬委员会,制订的,因而,它们尽可能地表达了国际上对该问题的一致意见,2) 这 些 决议或协议形成的文件,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L使用,并且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3) 为 促 进国际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承担在各自的国家和地区标准中尽最大可能采用IEC国际,标准的责任。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均应在国家或地区标准中明确指出,IEC引言,本标 准是 由EC第85(基本电量测量设备)技术委员会(原分技术委员会13B:电测量仪表)制定,的,本第 四 版 本代替IEC5 1第三版,本标 准 为 第3部分,本 IE C5 1修订版包括下列内容:,第 1部 分 :定义和通用要求,第 2部 分 :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第 3部 分 :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第 4部 分 :频率表的特殊要求,第 5部 分 :相位表、功率因数表和同步指示器的特殊要求,第 6部 分 :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特殊要求,第 7部 分 :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第 8部 分 :附件的特殊要求,第 9部 分 :推荐的试验方法,第 2部 分 到第9部分本身是不完整的,应结合第1部分一起使用,所有 各 部 分均按相同的格式编排,且标题和条款号间始终保持一致关系。此外,各部分的表、图和附,录分别添加了该部分的后缀号以示区别。这样的编排有助于IEC 51的读者区别有关不同类型仪表的信,息,本标 准 的 文本基于下列文件:,六月法草案表决报告,13B(CO)95 13B(CO)102,有关本标准投票的全部资料可查阅上表中的表决报告,本标准中引用了下列IEC出版物:,IEC 1 85 :1966 电流互感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直接 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Dir ec ta ct ing i nd ica tin ga naloguee lectrical,me as ur ing i n st ru me nt sa ndt heira ccessories,Pa rt3 :Specialr equirementsf orw attmetersa ndv armeters,Gs/T 7676.3-1998,idt IEC 51-3:1984,代 替 G B 7676.3 一87,范围,本 标准第3部分适用于直接作用具有模拟显示的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注:多功能仪表见第7部分,本部 分也适用于和功率表及无功功率表连同使用的不可互换附件(按第1部分第2.1. 15 .3 定,川1.2,义),1.3一1.8 见第,1部分,1部分,2 定义,见第,3 分类、分级和符合性,3.1 分类,功率 表 和 无功功率表按第I部分2.2 规定的工作方法分类,3.2 分级,功率 表 和 无功功率表应按以下等级指数的准确度等级分类:,0. 05 ,0 . 1, 0.2,0.3,0.5,1,1.5,2,2.5,3,50,3.3 与本标准要求的符合性,见第 I部 分,4 参比条件和墓本误夔,4.1 参比条件,4.1.1 影响量的参比值在表工一1和I -3中给出,4.1.2 见第1部分,4. 1.3 可以规定与表1 -1和I -3所规定的不同的参比条件,但应按第1部分第8章标志,4.2 基本误差极限、基准值,见第 I部 分,4.2门基本误差与准确度等级的关系,见第 1 部 分,4.2.2 基准值,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7998 - 07一28批准1999一05一0,实施,GB/T7676.3一1998,功率 表 和 无功功率表的基准值规定如下:,42.2门下列仪表为测量范围的上限:,-一 机 械 的和/或电的零位在标度尺一端的仪表;,— 不 考 虑电的零位位置,机械的岑位在标度尺以外的仪表;,— 不 考 虑机械的零位位置,电的零位在标度尺以外的仪表,等级 指 数 用表l1中规定的符号E一1标志(见第1部分第8章),4.22.2 机械的和电的零位两者均在标度尺以内的……

……